各年级、各教研组、备课组:
根据钦市教人[2013]28号文件精神,2008年11月11日以来,在我市从事研发和成果转化,所主持(第一主持人)的项目获得了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并且项目已经通过主管部门验收的,可以申报。
请我校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员工,及时与科研处联系并主动申报。截止时间4月19日,4月20日前将材料送到市科技局。
特此通知。
钦州市二中科研处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