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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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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春
季学期
普通高中
免
除学杂费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春季学期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安排,为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国家免学杂费资助政策,现将有关认定要求和申请的程序(详见附件)予以通告,请在2024年秋季学期未提交申请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和春季学期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动态调整为扶持对象家庭且符合免学杂费资助条件的学生,于2月14日前到资助办领取《广西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资助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于2月25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学校资助办。
钦州市第二中学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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